仪器

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先进制造共享平台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根据《山东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山东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山东大学贵重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和《山东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基金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仪器设备按照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有偿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界定: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包括科研设施);单台(件)价格不足10万元人民币,但属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总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为提高共享率和开放率,其他低于10万元仪器设备可参照执行。以上仪器设备经学院和学校审定列入开放共享范围,向院内、校内外有偿开放使用。

二、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院成立先进制造平台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开放共享、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成立先进制造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先进制造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是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其任务是: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更新改造、功能开发、人员培训、基础设施改造以及与大型仪器设备相关的实验。实验中心协调学校财务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部制定仪器设备的定价、收费,建立开放服务记录档案。

第五条 先进制造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是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的基本承接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现金或将收入转入校内、外其它账户。学院兼聘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监控系统的查看和仪器设备巡视,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提请领导小组或上级纪检部门处理。

三、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 仪器设备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学院现有大型仪器设备的实际状况,为方便管理与使用,按照仪器设备使用的难易程度和仪器设备价值,分为以下几类:

A类:专管共享类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完全由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包括日常测试、试验、加工服务、使用培训、维护维修等。对于容易掌握操作的仪器设备,采取实验技术人员培训研究生操作、自动预约的全时全方位开放模式进行管理,应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并负责实验室的卫生和安全,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实验技术人员有监管责任。对于不易操作的贵重仪器设备,由实验技术人员全程操作。

B类:共管共享类仪器设备

部分仪器设备因专用性强、操作难度大,购置时实验技术人员未参与培训,暂时不能操作的,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由相关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共同完成。实验技术人员作为联系人,负责实验的预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监督和相关收费计算,相关老师或其研究生负责完成实验。


第七条 仪器设备使用实行预约管理。仪器设备信息上网公布,预约管理,由联系人安排实验时间。需要使用仪器设备者,持申请或持导师签字的申请到设备联系人处联系(校外和外学院需分管副院长首先签字批准),然后与实验室管理人员预约并按要求进行准备工作,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登记并按预约顺序安排使用,实验完毕后需申请实验的老师签字认可实验时间,以便财务结算或集中结算,同时也有利于统计实验员工作量及实验设备利用率。

第八条 学期末仪器设备管理人对每台仪器设备的使用工作量进行统计,上报先进制造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处,先进制造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按照仪器设备使用的登记情况和学院结账办法结清仪器设备使用费。每台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情况、统计的工作量和收费情况张榜公布。

第九条 使用人员没有按操作规程和操作使用注意事项操作仪器设备、不填写使用记录或填写不实者,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对其提出批评、指正。由于使用人员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须按《山东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赔偿。

四、服务收费及费用管理

第十条 收费标准的审定程序。由仪器设备负责人员和先进制造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核算运行成本,结合市场调研,拟定收费标准制定的收费标准为校内收费标准低于社会收费标准,以服务于学院、学校的教学科研,并鼓励校外各单位前来测试、试验和加工。先进制造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有权根据耗材价格、运行成本和社会价格的变化对收费标准做适当调整,并报先进制造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研究批准,逐步实现“以机养机”。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先进制造共享平台基金”账户(31360043103002),填写《山东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报学校财务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备案后上网公布。所收费用按照规定上交学校作为管理费,剩余部分由学院支配;学校将在科研用房、水电费、维修费等方面给予共享平台中的仪器设备政策倾斜。

第十二条 学校内部实验收费可通过财务部转账完成,由财务部向申请人项目开具校内往来收据报账。校外人员送样测试、试验、加工,按相应的收费标准执行,需到中心校区财务部开具正式发票,开具发票费用自理。

校内转账的基本流程:院内及外院老师根据实验量、收费标准及共享平台办公室所统计的金额,填写山东大学报销结算单,将拟付出的经费号填写好,负责人签字交由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秘书办理报销事宜;老师们可预交实验费用以待今后扣除,共享平台秘书会给预付人员建立经费本,待后续实验完毕后扣除;未尽事宜,请咨询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秘书。费用的扣除一般在期末完成。

第十三条 收取的仪器设备使用费学院实验中心集中管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使用,主要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耗材、水电费、维护维修费用、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激励和后续维修费的积淀。学院在分配所收费用时,要考虑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共享率和完好率,优先维护共享面大、利用率高、设备管理使用规范的仪器设备,对于共享面小、主要由老师个人使用的仪器设备,除争取学校维修费外,原则上不占用学院其他仪器设备所收费用来弥补。

五、考核及奖励

第十四条 激励政策。学院每年年底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工作态度好、质量高、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部分仪器设备主要由研究生操作的,给予研究生助研费奖励,奖励额度可参考仪器设备负责人的意见,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五条 鼓励和促进实验技术人员一专多能,逐步掌握和熟悉所联系的仪器设备使用;同时,鼓励年轻教师参与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奖惩措施参照实验技术人员执行。

第十六条 对欠缴仪器设备使用费的人员,学院实验中心有权停止其下学期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格。对于暂时没有经费的教师可以先挂账,等具有科研经费时再行扣除。对于使用仪器设备效果好,发表高水平论文多,缴费及时的教师,给予费用折扣或者给予一定免费使用工时等作为奖励。


六、其它

1.本办法中如有与学校规定相违背的条款,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2.本办法由先进制造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为方便计算,本办法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到二零一五年二月底,只记录使用费用,不收费;如果仪器损坏,建议根据近半年使用记录,相关老师先转账后修复,等修复好后,正式实施后抵消使用工时。

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41126


先进制造平台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

黄传真 仇道滨 万熠 李方义 杨志宏 刘琰 王勇 吕伟 贾存栋

先进制造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

主任:万熠;副主任:刘大志

成员:王景海 刘增文 刘逢时 许蕴梅 任小平

办公室秘书:任小平 9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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